湖南唐氏兄弟之间因一桩借名购房的纠纷引发了一场纷争,弟弟唐一达(原名唐向西)指控哥哥唐时达(原名唐向东)“冒用其姓名就读于湘潭大学”。此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湘潭大学随后做出撤销唐时达学历的决定,引发了长达七年的多轮行政诉讼。2025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理由,撤销了学校原有的决定及前两次判决,并要求学校重新作出决定。同年11月,湘潭大学再次因相同的理由撤销了唐时达的本科学历,后者随即提起了诉讼。
该案于8月18日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定于上午九时的庭审因召开庭前会议推迟至十时左右开始,经过两次短暂休庭后,庭审直到晚上十时才结束。庭审过程中,唐时达作为原告坚决否认冒用身份的指控,要求法院撤销湘大教发〔2025〕23号的撤销决定。作为被告的湘潭大学则表示,重新作出的决定是依据湖南省高院的判决,经过严格的调查和证据补充后所做的合法行为,并请求法院驳回唐时达的诉讼请求。
首次以第三人身份出席庭审的弟弟唐一达发言不多,但他坚称自己本叫唐时达,声称哥哥冒名顶替他后才改名为唐一达,强调冒名顶替的事实存在。在庭审中,唐时达出示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指控弟弟试图向相关部门行贿。弟弟对此表示质疑,并否认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回应中显得针锋相对。庭审过程中,两兄弟虽在多年后重聚,却未能进行太多的交流,双方在庭审中依旧保持了距离。
在证据质证环节中,唐时达对湘潭大学所提供的证据提出了多项质疑,认为其中存在诸多伪造和矛盾的情况。唐时达指出,校园里认定他为潘涛的证据均缺乏签名,且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证据不应被采纳。唐时达还指责湘潭大学对于身份问题的澄清不够充分,强调证明自己的身份唯一性是案件的关键。
湘潭大学则坚决反驳,认为其作出的决定是依据之前的判决,并提供了大量新的证据,显示唐时达真实身份为潘涛,同时提供的证人证言也证实了兄弟关系。学校方面表示,唐一达入学后由哥哥冒用其身份进入湘潭大学就读的事实得到了证据的支持,认为原告的质疑无法削弱其证据体系的完整性。
在庭审的最后,双方都表达了自己的诉求,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